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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税务:稽查部门“三及时”全面推进税收联合惩戒工作

  为更好推进税收联合惩戒工作,积极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应,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稽查部门做到“三个及时”,认真做好“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

  及时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学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措施》等政策文件,尽快熟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实践工作,通过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检查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通过局务会、主题党日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及时组织学习新办法,主动适应新变化,不断拓展新思路,为提高稽查执法质效、发挥稽查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及时自查和公布黑名单。主动聚焦“假企业”“假出口”靶向整治,坚持“打虚扶实”,有力发挥稽查“正向打、反向促、侧向扶”的积极作用。对指向明确、税款可测的风险信息推送给纳税人自查自纠,对提示纳税人自查后又被发现自查不全面、不完整的,对已自查过的风险事项在以后年度又重复发生的,对经过中高等风险处理过、以后年度又发生类似问题的纳税人进行执法检查,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错一人。截至目前,已累计录入并公布“黑名单”案件1件,正在公告案件3件。

  及时开展联合惩戒宣传。对在查案件纳税人易发、高发涉税风险行为,结合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效应进行辅导和宣传,通过讲解涉税违法行为危害、反面典型案例讲解,警示企业严格规范经营。同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结合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和工作亮点,向全社会宣传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以及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切实提升税法遵从度。(王乃荣)

责任编辑:罗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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