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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遂川:开学第一课 共“童”学税法

  叮铃铃!开学啦!新的学期,新的起点,又一批批青少年学生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

  又是一年开学季,9月1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滁洲中心学校的校园内,一场别有一番“童”趣的“开学第一课,共‘童’学税法”活动正在举行,学生们聚精会神地听着一位特殊老师的讲课。

  “同学们,你知道什么叫发票吗?今天我来给你们讲一讲这藏在发票里的几个‘税’故事。”

  这位身穿蓝色税服、系蓝色领带的特殊老师,是国家税务总局遂川县税务局驻大汾镇庄坑村第一书记叶新华,1991年毕业于江西省财务会计学校国家税收专业,至今从事税收工作32年了。

  “小朋友们,发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卖出货物、购进商品都离不开发票。因此,发票是一种重要商事凭证,是取得收入、支付账款的一种书面证明。”

  课堂上,叶老师用形象的语言,讲解了“一张发票让我报考财校”以及“发票‘检’回了电饭煲”的生动故事。同时,结合亲身经历,介绍自己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以来,参与乡村振兴所发生的一件件新鲜事。让学生们从中感受到,发票不仅是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更是税务机关确定税源、核定应纳税额、方便税款入库、兑现税费优惠的重要依据。一张小小的发票,一头连着税收,一头连着民生。它记载、印证了乡村振兴的新变化、新面貌、新成就。

  课堂还设置了税收小知识趣味问答环节,以此来巩固学生学习成果,不仅活跃了课堂的氛围,也激发了孩子们了解税收、关心税收、支持税收的学习兴趣,让依法纳税的种子在同学们心里生根、发芽。之后,税务干部向同学们赠送了书包、文具等学生用品,发放了税法知识宣传手册。

  “在上课之前,我对发票还懵懵懂懂,现在听了税法课后,才知道我们日常生活中与税收紧密相连。长大了,我也要做一名诚信纳税的好公民。”听完叶老师的讲课,同学们都振奋起来了,纷纷说道,“我也要告诉爸爸妈妈要依法纳税,按规定取得发票。”“以后我也要当税官,为祖国收税。”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此次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不仅有助于帮助青少年学生加深对税法的理解,培养其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还能起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宣传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税法、遵守税法的良好氛围。”遂川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金平说。(曾琴 陈琦 肖初生)

责任编辑:罗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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