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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税务局:进一步推进企业破产程序便利化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永新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市场主体的救治功能,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加快清理“僵尸企业”,为困境企业重整创造便利条件。

  加强部门联动。该局与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便利破产企业办理涉税事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梳理了税务部门、法院和各相关利益主体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有关权利义务,优化了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务办理流程,提高了便利化程度。

  成立专业团队。该局组织税政、征管、法制、风险管理、纳税服务等部门成立专业化团队,聚焦破产企业涉税难点问题,从税收征管、税收优惠、税务申报、税务信息变更与信用修复等方面进行尝试,特别是在便利化办理税务注销,及时解除对已经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相关当事人的惩戒等方面予以了实践。

  强化风险防控。坚持应报尽报底线标准,在税收法律法规框架内,该局以金三系统欠税数据为基础,结合企业财产登记信息、发票使用情况与申报数据比对,对未在征管系统内反映的欠税数据一并“尽报”,切实防范执法风险。

  提升服务效能。在“僵尸企业”司法重整过程中,在不超越法定权限的条件下探索服务路径,该局积极向破产企业提供资产拍卖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发票,想方设法解决企业缴税的难题,助力新的投资方用最小的成本盘活僵尸企业,促进新企业发展和产生新收益。

  截至6月,永新县税务局共为12户“僵尸企业”破产重整办理欠税清缴和便利化注销,对9户已经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企业免于处罚并直接予以注销,有效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有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曾文琪 李小平)


责任编辑:罗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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