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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查获两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江西赣州寻乌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寻乌县公安局、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在寻乌城区内查获两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近日,寻乌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12313投诉举报,寻乌城区内有两户礼品店存在违法销售“奶茶杯”“可乐杯”等非法生产的伪劣电子烟产品的行为。根据线索,寻乌县烟草专卖局第一时间启动联合机制,与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寻乌县公安局、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成立联合调查组,并组织专卖人员开展暗访调查、蹲点守候,掌握了确凿的证据。

  2023年2月8日,寻乌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寻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寻乌县公安局、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家店进行依法检查,并当场在柜台内查获共计130支电子烟,经调查发现该批电子烟无商标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等。经寻乌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初步辨认,查获的电子烟均为当前禁止销售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图为查获的部分电子烟产品
图为查获的部分电子烟产品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电子烟》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电子烟产品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但一些不法商家却悄悄冒头,把一些非法生产的调味电子烟披上“奶茶杯”“可乐罐”“玩具熊”等“马甲”进行销售。这类电子烟不仅烟油成分复杂、产品质量堪忧、安全隐患突出,而且包装设计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外形类似儿童玩具、新潮饮料或酷炫食品,让原本就好奇心强、爱追求潮流的未成年人纷纷尝试,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经调阅店内监控录像、查阅微信记录、付款记录等,两位当事人均承认自己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并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电子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目前两起案件均已立案调查。

  下一步,寻乌县烟草专卖局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凝聚护航力量,扎实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坚决治理非国标电子烟违法售卖乱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廖梦依)

责任编辑:罗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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