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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闽赣“跨省通办” 服务更智能

  16周岁公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10月24日,记者获悉,按照公安部相关部署要求,经过充分技术准备和协调对接,江西省和福建省两地公安机关近日试点启动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两省间跨省工作、学习、生活的户籍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时选择居住地所在的公安窗口申请即可,免去了跨省来回跑的繁琐。

  “没想到这么方便,这下不用特地回原籍办了。”陈先生在江西工作、生活多年,因为考试、旅游等需要,想为11岁的女儿申领一张身份证。按照原先的政策,他必须回到孩子户籍所在地福建办理,费时又费力;受惠于新政,陈先生在居住地所在的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三家店派出所顺利提交申请,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据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跨省通办”后,制证周期大幅缩短,领证方式也更加便捷,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单位窗口领取或以免费邮递方式领取;服务也更加智能,两地依托系统互通,实现照片一次采集、共享应用,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按照新政,年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据了解,江西省公安厅目前正抓紧推进与福建省试点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工作,并积极推进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5类户口迁移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胡萍 杨静)

责任编辑:袁汝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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