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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6月1日起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2021年05月14日 09:42 来源:中新网江西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按照要求,九江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届时,九江市纳税人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当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原有关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6项与合并申报工作相关的文件及条款同时废止。

  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是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实践。纳税人通过合并申报,精简了申报资料,合并申报在原有分税种申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大数据统计分析,精简申报表单和数据项目;减少了申报次数,合并申报支持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同时申报,纳税人申报税款提供了便利;优化了办税服务,税务部门通过优化系统功能和税收数据共享,实现表单自动预填、信息自动带出、数据自动校验,减少人工操作,为纳税人提供智能申报服务。(胡颖勤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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