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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公安局:少女欲轻生 民警险救援

2021年04月30日 09:44 来源:中新网江西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南昌县公安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公安队伍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人民公安职责使命,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操心、最烦心的难事、急事,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不懈努力,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

  4月20日凌晨3点半,南昌县公安局东新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其朋友喝醉后,跑到东新二路与东岳大道交界处抚河故道的河边想要轻生。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情况。

  民警到达现场后,报警人称轻生女子(樊某某,16岁,南昌县莲塘镇人)当晚喝了不少酒,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有了轻生的念头。民警赶紧拿出车上的救生设备赶往河边,此时,该名轻生女子已经走进了河里,而且情绪很不稳定,对身边朋友以及民警的劝说始终无动于衷,甚至还不停地挣扎、喊叫,拒不配合救援。

  由于轻生女子处于醉酒状态,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民警当即决定下水用救生设备展开救援行动,民警慢慢靠近并拉住轻生女子,而轻生女子情绪失控,奋力抵抗,结果导致救援民警胸口软组织被拉伤。但是考虑到女子的处境十分危险,救援民警强忍胸口剧痛,奋不顾身将女子拉回岸边。上岸后,民警顾不上自己的伤情,继续开导轻生女子,在民警耐心的开导和照顾下,女子情绪逐渐平复,最终在其朋友的陪伴下安全回家。

  据女子身边的朋友介绍,该女子年龄较小,一直在外打工,因为感到生活压力较大,而且最近又与家人发生了一些矛盾,再加上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导致她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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