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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多举措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去年以来,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多项有效举措,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全面增强了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新与规范并重,增强监督办案的履职水平。该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单设作用,擦亮“琅姐工作室”品牌,以“一室(琅姐工作室)两阵地(未检工作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三团队(未检办案团队、法治副校长团队、女童保护团队)”为依托,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该区创新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家长分类课堂”“护花小课堂”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办理涉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26件12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7.34万元,开展亲职教育、防性侵讲座指导106次。

  打击与保护并重,彰显宽严相济的司法温度。针对涉罪妇女、未成年人,该区坚持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捕或不诉女性犯罪嫌疑人68人,不诉或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6人,为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55人次。该区坚决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履职全过程,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以案释法、融情于法,促使涉罪妇女和未成年人自愿悔罪认罪,做实惩教结合。

  治罪与治理并重,厚植清朗和谐的社会土壤。该区坚持抓末端、治已病,“零容忍”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把强奸、强制猥亵、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构筑保障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检察屏障。该区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发挥普法宣传的引领作用,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4次,受教育人数3200人。

  监督与协同并重,构建综合保护的立体格局。该区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在妥善办好涉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基础上,稳妥拓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该区着力凝聚监督合力,强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下发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对全区1.5万名教育从业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全方位推动妇女儿童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曾庆忠)

责任编辑:罗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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