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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住建局:五大改革六小措施 加速优化营商环境

  赣州市赣县区住建局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自觉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提供优质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便捷服务。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体系,通过“五大改革,六小措施”全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创新审批制度改革,为工程项目建设提速。

  2020年以来,赣县区住建局牵头协调区直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精简、优化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基本统一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完善了审批体系。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文件(图)联合审查改革和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等改革,统一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查和验收流程,结合“不见面”审批和“拿地即开工”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搭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了“一事一次办”高效集约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和便利化,加快了项目建设投产速度,获得多家企业的充分认可。

  着力创新措施改革,为营商环境优化提质。

  为加速营商环境提速提质,赣县区住建局分别提出六项措施,持续服务高效的社会环境。

  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图免审措施。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立免于施工图审查的正面清单,已经实行了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图免于审查。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的事项根据项目类别科学合理确定纳入,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如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竣工备案、档案验收等)都纳入联合验收,其他验收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并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提高验收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加快项目投产使用。

  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探索实行联合验收的项目,可以在联合验收合格的当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企业无需再次跑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对工程建设的产业项目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在单体建筑符合规划、质量、安全、消防要求的基础上,可提前进行单体建筑的联合竣工验收,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竣工一幢、验收一幢,支持企业提前投产经营。

  探索完善建设工程保险体系,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发挥保险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作用。

  建立完善建筑师负责制,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进和完善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建筑师为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监管执法机制改革,为住建市场保驾护航。

  深入推进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多头执法、执法不公和以罚代管等问题。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了执法监管行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队伍,调整集中局属各监管单位的部分职能,重新划分相关执法管理单位的工作界面,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采取“综合执法、集中处罚”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把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实施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事项相对集中,全部委托由局属执法大队按照规范的处罚程序、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经集体研究,统一执行。对企业轻微的能及时改正的未造成违法后果的轻度违法,主要采取柔性和包容执法予以警示,提高执法效率、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做到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建筑企业机制改革,为市场竞争注入动能。

  认真落实《住建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坚持放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等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防范机制,大力畅通市场循环。一方面加大力度,建立公平、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日常投诉举报问题。另一方面联合区工程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和交易(采购)中心,对本行业持续进行深入排查,立查立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建筑市场环境。

  机关作风提升改革,为企业优质服务强基。

  积极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按照全区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要求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帮扶活动安排,根据区政府制定的“《五上企业大帮扶“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局党组高度重视,局领导包保共计136家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积极落实了“不见面”审批和“拿地即开工”等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完)

责任编辑:罗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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