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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虹:为提振消费创造良好环境


  消费是生产的最终需求,一直与投资、出口并列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加上近年我国经济结构加快转型、世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影响,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与日俱增。疫情发生前,最终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率保持在55%-69%左右。疫情期间,交通、餐饮、住宿、文旅等行业消费受到了重大冲击,亟需复苏提振。202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从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释放内需潜能,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和活力,营造浓厚消费氛围,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恢复和扩大消费二十条措施,江西相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全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是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助力提振消费理所当然、也义不容辞。

  一、精准把握提振消费的新形势

  2023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能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国家商务部将2023年定为“消费提振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明确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围绕年度工作主题,从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打造安全消费场景、创新便利消费方式、满足新兴消费需求、改善居民消费体验、增强居民消费信心等多个方面,切实推出有效的举措,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消费扩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以来,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的举措持续发力,百姓消费信心不断增强,消费市场回暖态势明显。据国家有关部委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588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比一季度加快2.4个百分点;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7.2%,明显高于去年。居民消费特别是接触型聚集性服务性消费呈现良好恢复态势,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1.4%,国内旅游总人次、旅游收入同比分别增长63.9%、95.9%,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从今年上半年的经济数据来看,GDP增速达到5.5%,超过了年初设定的5%左右的预测目标,其中消费作出了重要贡献。

  今年3月中下旬,江西启动“2023江西消费提振年”活动,主题是“全民乐享、全民盛惠”,多措并举打好促消费“组合拳”,提出要“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持续做旺做热消费市场,各项消费需求稳步回升,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江西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63.3亿元,同比增长5.9%,比一季度回升2.5个百分点,其中,6月当月同比增长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

  随着经济不断复苏、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特点,消费供给的质量和速度有待同步跟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有待同步加强。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建立综合维权工作机制,持续强化12315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拓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消费投诉公示覆盖面,着力解决消费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二、努力创优提振消费的新环境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社会消费的重要一环。全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积极回应广大消费者的殷切期盼,进一步创优消费环境、创新消费场景、倡导文明新风,让消费“热”起来、经济“暖”起来、发展势头“好”起来。

  (一)创优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围绕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买得放心、用得放心,以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投诉信息分析为线索,围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预付式消费陷阱等乱象开展消费监督活动。同时,积极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提升行动,广泛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持续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店(街区)、示范城市,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创新消费场景,培育新生动能。加强与行业组织和企业的沟通,推动行业、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创新便利消费方式、满足新兴消费需求。应用智慧城市、元宇宙、数字5G等科技手段,推动餐饮消费、文化消费、旅游消费等跨界融合,打造消费新场景、新体验和新业态,不断改善居民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倡导文明新风,践行绿色消费。通过新闻媒体,综合运用传播载体,充分发挥江西消费教育基地和消费维权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支持生产绿色商品,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消费教育活动,倡导消费者文明、健康、绿色消费,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积极参与制止餐饮浪费,科学消费、理性选择、依法维权。

  三、始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法律赋予消协组织的职责使命,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方面。全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坚持消费者立场,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联合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媒体、专家等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投诉信息公示、体察、约谈、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手段,不断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和消费者满意度。

  (一)稳步推进“投诉和解百千万工程”。建立健全投诉和解联络工作机制,积极实施“投诉和解百千万工程”,力争实现省一级发展100家、市里发展100家、县里发展100家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投诉和解单位4024家。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省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共处理消费者投诉280余万件,和解成功率达90%以上。

  (二)畅通消费投诉反映渠道。落实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应用全国12315平台处理投诉举报业务,认真受理好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全省12315咨询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及时研判消费投诉热点难点,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普遍性诉求、科学决策提供全面数据支撑和信息参考。

  (三)强化预付式消费纠纷解决机制。2020年,省消保委联合行业协会在银行、家装企业、消费者三方之间,搭建的家庭装饰装修资金存管平台(即“保银装”),为消费者预付的家装资金和装修质量上了一把“保险锁”,社会反响较好。今后将适时向其他预付式消费重点领域推广预付式资金存管工作,促进我省预付式消费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四)严格落实先行赔付制度。积极贯彻落实《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推动全省各地建立健全“权责明确、保障有效、程序规范、执法有力”的旅游诚信退赔机制,为打造提升“江西风景独好”旅游品牌、促进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开心、安心、顺心、称心、舒心、放心、暖心”的旅游市场。

责任编辑:徐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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