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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支持赣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2021年02月23日 09:04 来源:中国江西网

2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支持赣州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产业合作试验区,继续支持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

根据意见,落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求,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提升功能品质、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研究支持赣州等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海陆丰革命老区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赣州、龙岩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建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好赣州、井冈山、梅州综合保税区和龙岩、梅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吉安申请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鼓励左右江革命老区开展全方位开放合作,引导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湘赣边区域协同发展。

加快综合水运枢纽建设和航道整治,推进百色水利枢纽过船设施等工程,研究论证赣粤运河可行性。推进“中国稀金谷”建设,研究中重稀土和钨资源收储政策。

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与革命老区合作,共建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国家钨与稀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创新平台,研究建设稀土绿色高效利用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加大对瑞金中央苏区旧址等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修缮力度。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陕甘宁、左右江等革命老区建设长江、黄河、珠江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完善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建立省部会商和省际协商机制。出台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继续组织对口支援工作。继续支持赣州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章娜 谢佳俊 喻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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