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防范传销 房子租给谁须备案
中国新闻网江西新闻 www.jx.chinanews.com来源:大江网2012-02-21
核心提示:2月20日,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发文要求,各县区房管部门、房地产中介和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理的出租房租赁信息须登记汇总并报备。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2月20日,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发文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房管部门、房地产中介和物业管理公司对所管理的出租房租赁信息,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及身份证号等须登记汇总并报备。据悉,此举是为了防范出租房屋内非法传销等的发生。
南昌房管局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房管部门对管辖区内的直管公房逐段逐幢逐户进行清理、调查摸底,摸清租赁情况。同时,对直管公房的租赁 信息,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及身份证号、房屋座落、楼层及面积、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等进行认真登记汇总,并将摸底情况于3月1日前报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
南昌房管局还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建立房屋出租户信息资料库,及时将租赁信息汇总,每月5日前报送市房管局市场处。在办理租赁中介业务时, 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此外,各物业服务企业也要对所负责小区内房屋出租情况进行排查,建立房屋出租户信息资料库,并将租赁 信息登记汇总,于3月10日前报市房管局备案,防范出租房屋内非法传销等违法活动的发生。
数据统计中!!






